广州白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广州白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第1张

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广州白云区,2022,中国广州,中国广州,中国广州,中国广州,中国广州,中国广州,中国广州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白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来规字〔2021〕7号)、《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服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规字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来广州并持有在广州办理(申领或签注)且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

本办法所称来穗人员,是指具有非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居民。

本办法所称申请人,是指来广州申请积分制入学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入学,是指统筹安排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白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助的民办学校。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来穗随迁子女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给予分值。按积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按报考人员志愿和当年白云区录取计划录取。

第四条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户籍。

2.申请人在广州合法稳定居住,持有在广州办理(申请或签注)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满一年”连续计算。居住证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2021〕1号)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3.申请人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

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并在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被核准具有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过程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为随迁子女申请白云区初一、初中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助民办学校学位。

上述“在白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申请人或其配偶有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或居住在白云区所辖单位宿舍。

上述“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1。持有白云区营业执照;2.持有白云区商事登记基本信息表;3.由白云区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险种之一);4.能够证明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其他材料。

(2)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的条件。

来广州申请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人员的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含),无入学记录。申请积分制入学初中一年级的孩子,必须是当年小学六年级的在册学生。

其中,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获得白云区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获得第一批学位分配资格(各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1。在白云区连续合法稳定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2.在广州缴纳社会保险费(险种之一)满5年。

第五条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

1.检查要点。申请人已完成积分核查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白云区少儿积分制入学申请积分核查的公告》。详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

2.填写申请信息。符合白云区积分制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录取-录取指令确认-白云区”进入白云区网上办理中心填写积分制申请信息。

(2)对申请人条件的审查。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牵头会同区内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第一批学位分配资格。

(3)申请人积分的公示。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所有符合白云区积分制入户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的积分结果,并公示5个自然日。

申请人如对第一批学位分配资格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户网上办理中心”申请复核。

第六条公布名单和招生计划。

(1)公布名单。区教育局根据可获得的学位和积分,确定并公布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移民子女名单。

(二)公布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量,合理确定接收积分制随迁子女的政府补助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数。

第七条学位安排。

(1)填报志愿。申请人通过“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入学网上办理中心”为取得积分入学资格的子女填报志愿。

(2)学位分配。各区按照“积分优先、志愿结合、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学位,其中第一批获得学位分配资格的人员优先分配学位。

当申请人积分结果计算出的分数相同时,按照取得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合法稳定就业分数、受教育程度分数依次录取申请人。如分数仍相同,则按其随行子女出生日期排序。

如果申请人在志愿填报时选择服从学位安排,且填报志愿学校全部未能录取,则由各区统筹安排学位;如果选择不服从学位安排,填报的志愿学校全部未能录取,各区将不再统筹为其安排学位。双胞胎和多胞胎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所学校。

(3)补充记录。已列入积分制招生名单但未被第一、二批录取的子女,以及在积分制招生名单所列时限后仍未填报志愿的人员,可按当年积分制招生学校剩余学位重新填报志愿,参加补录。补录的程序与上述“(2)学位分配”的程序一致。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录取资格。

(4)学位确认。申请人及时确认录取结果,逾期不确认将视为放弃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5)入学手续。来穗随迁子女,通过积分制取得公办学校或政府补助民办学校办学资格的,应及时到入学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处理或不服从安排者,自动放弃学位。

第八条来穗人员不申请积分、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或因条件限制达不到积分制入学资格的,可选择将其子女在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就读。

第九条收费和学籍管理。

(一)对取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在有积分制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收取物价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取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在有积分制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子女,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标准补助。

(二)随迁子女通过积分申请学位的,在小学或初中就读期间转学或进入广州的,不再享受积分入学补助。

(3)小学升初中,需要重新办理初中学位积分制。

(4)接收学校应为已经加入积分制的儿童确定学籍。

第十条区教育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积分制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来穗人员在为随迁子女办理积分制入户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相应补贴,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2022年广州市白云区少儿积分制入学指标及积分制表。文档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点电话。文档

附件3: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辖区及各区招生联系电话。文档

附件4:广州市广州白云区2022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广州。文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0839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09
下一篇 2022-08-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