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学区

肥东县学区,第1张

2022肥东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如何执行?

2022肥东学区完整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如何实施?

2021年秋季起,我县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有一个学区内小学学位,3年内只能有一个学区内初中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子女)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的政策。

将当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在起始年级入学的和转入其他年级的)在学区内的完整住房信息进行登记,作为当年及以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比较依据。已登记入库的全部成套住房,小学6年、初中3年内不得再作为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

注册条件

原则上要求小学入学年龄在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学校有空以上学位的,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教体局批准。

基本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不准”、市教育局“六不准”、县教体局“八不准”等有关招生规定。严禁提前招生、变相选拔学生、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以面试、面试、评优等名义选拔学生。或者委托第三方。

(2)属地管理原则。县教体局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责任,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认真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及时公布学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的通知》(合教发〔2020〕37号)关于全面均衡安置的要求。

(3)就近原则无需审查。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3—规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区划分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基〔2019〕56号)确定和调整公办学区或民办学校审批范围。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场所统一管理,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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