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人才补贴

成都天府新区人才补贴,第1张

2022年成天府英才计划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人才识别

1.申请人应当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业务扎实,能够为直属地区做出实际贡献。

2.申请人应在2021年7月17日之前在直区全日制创业或就业,并在2021年7月17日至申报当月连续缴纳社保8个月以上,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劳动合同。2021年7月17日后,在直属区实际工作3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符合优秀及以上等级人才标准的,可申请认定本级“柔性人才”。

3.申请高级人才的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优秀人才原则上在50岁以下;优秀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

4.入选天府人才计划的人才,可申请高于原认定水平的人才。申请人正在享受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同类人才奖励和补贴的,不予申报。

5.对绩效好、社会效益高、直属地区贡献大的高校协同创新项目,可按柔性人才认定标准申请相应级别的非柔性人才,每年限报1名;

申请人劳动关系在上级公司且实际在直管区工作的,根据企业上年度在新区纳税情况设定申请人数,每500万元可选择1名申请人;《实施办法》中对其他报名人数有限制的,限定报名人数。

6.申请人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人才认定申请主体,需于2021年7月17日前在新区注册成立。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能为直属区做出实际贡献。

用人单位作为天府人才计划的申请人,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本单位本年度申请总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50%;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7.申请人的其他条件。在奖励和补助发放前,申请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因犯罪在境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明确结论的;

二是5年内行政拘留,或者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的行政处罚记录或者纪律处分;

三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对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者主要责任的;

四是经查询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团队和项目声明

1。顶尖团队重大产业化项目综合资助

01顶级团队项目

团队负责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顶尖人才,在直属区全职工作。除组长外,至少应有3名核心团队成员符合领军人才选拔标准或水平,在直接管理区域全职工作。由团队顶尖人才领衔,具有国际一流的创新成果、明确的主攻方向和RD转型目标,符合直属区产业发展方向,在直属区开展重大产业化项目。

团队的RD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能够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团队所在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02高级团队项目

团队负责人应被认定为天府人才计划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在直属区全职工作。除组长外,至少应有5名核心团队成员符合优秀及以上人才的资质或水平,全职在直接管理区域工作。

团队开展的产业化项目,带头人股权不低于30%。团队的RD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可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团队所在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2。人才创业发展援助

01创业项目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2021年7月17日前来本行政区创业。申请人应为主要发起人,拥有不低于30%的股权。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核心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场潜力巨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02国防和民用技术一体化特别项目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2021年7月17日前来本行政区创业。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高级RD或军队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不低于30%。企业应专注于国防和民用技术产业的整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03财政税收专项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2021年7月17日前来本行政区创业。申请人应在金融行业知名机构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不低于30%。企业以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会计审计为主,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04人文社会科学专项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2021年7月17日前来本行政区创业。申请人应具有文化创意产业、艺术等行业的工作经验,且作为主要创始人,股权不低于30%。企业以文化艺术、展览展示等领域为主,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申请人正在享受“天府新区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启动资金”的,不允许同时申报人才创办企业发展资金。申请人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已申报同类人才创业发展资金并正在享受相应资金支持的,可不申报。

(三)其他裁决

1.对直属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经直属区党工委管委会认定的专家,可申报天府新区建设突出贡献奖(择优选1名)。

2.对直属地区引进人才做出突出贡献,并经直属地区党工委管委会认定的个人,可申请伯乐奖(择优选拔1人)。

3.在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才服务机构(含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申报在招用人才、人才交流培训、人才项目对接、人力资源协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服务机构奖(择优评选一个)

已申报或正在享受人才工程扶持资金和区管理局直属科技企业创办启动资金的机构,不得申报优秀服务组织奖。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已申请同类优秀服务组织奖励并正在享受相应资金支持的,可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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