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转学通知

刘晓靓2022-08-09  35

2022年济南市市中区转学申请信息受理方法

转让申请信息的受理和审核

1.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的学生,如符合房产和户籍要求,并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居住在此的,由所报房产所在地所属学区接收;户籍地址不一致、出租、借用的,由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受理。

2.生源在济南市五区以外的,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信息报名点接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申请信息不予受理:

(一)不具备转让理由或者转让理由不正当的;

(2)仅在中心城区登记空,但未在本区域实际居住的;

(3)户籍在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尚未迁入市中心城区的;

(4)非市区户籍,曾在市区就读的;

(五)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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