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南市市中区转学接收原则和顺序
转让接受的原则和顺序
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确需转学的学生,由学校和市教体局统筹安排,根据空剩余学位情况,有序接收。
1.符合物业和户籍地址且长期在家庭居住的,在市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由物业所在地所属学区优先接收;如果该校相应等级学位接近饱和,则不再接收转学生,并根据周边学校相应等级学位的情况,协调转到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户籍地址不一致,租房或借读的,根据实际情况,转到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
2.如果学生是济南五区以外的户籍,根据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全区学校空剩余学位的情况,调剂到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学位接近饱和、班数已超过设置规模、新建居住区入住率不足的学校,不接收非市区学生转学。
3.全区将优先接收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对应档次的学位有限制的,根据市中心城区户籍和房产的具体情况,按剩余学位数空依次接收。
4.学校将优先录取在我校学区范围内拥有相同房产和户籍地址,并长期居住在家庭的学生。如果对应年级的学位有限,根据其居留时间的长短,按剩余学位数空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