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渠道)
应用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未就业的新增失业人员、缴费不满1年或者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未就业的。
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失业人员登录“江苏智慧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请”。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详见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柜台申领:失业人员携带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法定工作日内(每月7-10日除外)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柜台办理申领手续(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居住街道办理)。
来源:南京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