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事项风险提示
广州新建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为切实保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新建商品房交易风险,增强购房人的安全感,现就购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风险事项如下:
1.不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完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不购买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其他权利的新建商品房。
第二,要查自己的购房资格。如果没有购房资格,就不要买房,否则容易造成经济损失。
第三,要认真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权属证书,分清所购房屋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商业还是办公用房,根据自己的需求购房。
四是购房款应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不得将房价款直接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存入其普通账户。
五是要规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谨防霸王条款,不签阴阳合同,及时办理网签手续,维护合法权益。
不及物动词不要轻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口头承诺,要以书面形式明确承诺及项目周边的影响因素。与本项目相关的教育、交通、医疗、养老等信息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警惕虚构原价再打折或超备案价销售行为,谨慎回购回原销售、产权出租、售后包租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新建商品房。
八、根据自身财务状况,不要利用商业贷款、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购买新建商品房。
九。不要支付电商费、团购费、服务费、咨询费等费用来抵扣相应的货款。
10.不接受未经备案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服务,不缴纳保证金、意向金、诚意金等。给中介机构。
广大购房群众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阳光家园(网址:http://zfcj . gz . gov . cn/zfcj/ygjy)获取新建商品房项目信息。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