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业务经办指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处理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以下简称“退休”)业务申报,确保相关业务顺利办理,现就有关事项指导如下:
1.申请办理退休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2.申请人需提交人事档案的,并应提前一个月申报。
3.申请人必须在退休当月的25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
4.单位参保职工的退休业务必须由单位经理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由个人自行申报。
因申请人逾期申报或未及时缴费造成的相关待遇损失,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