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防疫要求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居住史的人员来(回)我市,实施“14+7”控制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移民来(回)我市实行“14+7+7”控制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同时,在自我健康监测后第7天进行另一次个人核酸检测。
三、全国疫区来(回)我市的人员(包括琼中籍旅居者),在口岸和机场完成“落地检查”后到达五指山市,可就近到核酸采样点,免费进行“四天三检”核酸检测;
四。被分配“黄码”的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村)委和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后到通什镇卫生院实施“三日查体”。采样时间为上午09: 00-12: 00,下午15: 00-18: 00。同时,为方便群众采样,如果被分配“黄码”的工作人员不在五指山市或铜石镇,可以到就近的乡镇卫生院采样。
五、国家低风险地区来(回)五指山人员,在口岸、机场完成“落地检查”并到达五指山市区后,向社区(村)报告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在48小时内免费再次进行核酸检测(间隔≥20小时),第7天免费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六、当空同伴按秘密接管控制权,实施集中隔离7天,自由“四天三检”阴性后解除隔离;符合入户条件的,可实施入户健康监测,签订防疫承诺书,实施免费“四天三检”阴性后解除隔离控制;
七、凡在五指山景区、商店、超市、网吧、酒店KTV、影剧院、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均应规范佩戴口罩,违者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经营单位或组织者予以处罚;
八、按照非必要不举行的原则,50人以上在公共场所举行聚集活动的,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查“两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未报告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取缔。
九、全市药店做好实名登记和系统报告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每天18: 00向各乡镇(社区)推送新增发热购药人员、发热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信息,各乡镇(社区)组织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实施7天健康监测。
10.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在新冠肺炎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包括3-11岁的儿童,都应该主动接种疫苗,构建人群的免疫屏障。已完成第二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超过6个月的18岁人群将接受第三剂加强疫苗接种。
十一、各旅游景点、展览场所、大型超市、电影院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巡查“两码”(卫生码和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一人一表、限流高峰和防疫要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查“两码”、量体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对有中高风险区居住史的来(回)五指山人员要及时报告,落实相关控制措施。请广大市民不要非必要前往我国中高风险区和疫区,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保持1m以上社交距离、减少人群、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咨询,0898-86638215 (08: 00-18: 00),0898-38629388 (18: 00-次日08: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