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增量指标竞价结清成交价款指南
天津竞价收盘价支付:
一、付款条件:
买方需要在当前招标公告规定的日期内支付成交价款,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付渠道:
天津网上税务局缴纳、天津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银行缴纳。
1。网上税务局:
详见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小客车指标竞价用户操作说明。
2。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①买方为自然人;
凭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
②买方是单位:
经税务局实名信息核实的纳税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主管机关缴纳费用。(买方为社会组织: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后方可付款。)
注: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或自助终端会通过购买者的身份证号自动从金税三期系统获取缴费信息,无需填写申报单。
在办税服务厅窗口,单位和个人可以刷卡缴费,单位也可以通过三方协议账户进行缴费。
3。银行付款:
通过银行渠道支付交易价款的买受人,需持银行查询的完税凭证(详见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小客车指标竞价用户操作说明)加入全市财税库银电子支付横向联网系统银行支付。
三。获取付款凭证
1.买家通过网上税务局支付交易价款后,通过银联二维码支付成功后可自行打印电子支付凭证作为支付凭证,通过三方协议支付成功后在开户银行领取电子支付凭证作为支付凭证;也可持有效证件到各税务局窗口或自助终端打印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2.通过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支付交易价款的购房者,成功支付后即可领取完税证明。
3.如果买方凭银行查询的完税凭证在银行支付交易价款,付款成功后,银行将为买方打印电子完税凭证作为付款凭证。买方也可持电子缴款凭证、电子完税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换取完税证明。
电子支付凭证、完税凭证、电子完税凭证都是买方支付交易价款的合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