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春采暖费多少钱?
长春市2022年供暖缴费标准
工联字[2013]8号文件、长府发[2015]21号文件、长府发[2016]267号文件。
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元。
非居民(营业用房及其他用房):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元。层高三米以上的,每0.3米加价5%,6米(含6米)以上最高加价不超过50%。对于层高超过6米的特殊用户,供热企业与用户可根据实际用热量进行协商议价。
查询换卡更名流程: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产权证、用户信息卡→到所属支行办理。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供热用户面积、产权发生变化的,应当与供热企业签订新的供热合同;
办理基础供热恢复:携带用户信息卡到所属分公司客服管理科办理。采暖期不需要供热的用户(已按户控制的),应在每年9月20日前提出申请,缴纳20%的基本采暖费。逾期缴纳的,按合同约定收取取暖费总额5%的违约金。每年10月20日前,持客户信息卡向所属分公司申请恢复供暖;
合同签订:根据《长春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单位和居民需要供热的,应当向供热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与其签订供用热合同。同时,根据热点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根据以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与房屋分房建筑面积计算结果表、购房合同、安置表、产权证签订合同。);
采暖期:根据《长春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
低收入用户(民政承担):所属社区街道领取《城乡低收入居民供热救助审批表》→所属供热分局供热面积凭审批表核定→所属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凭审批表核定→由民政承担部分采暖费者凭审批表到所属分局客服管理科(承担全额采暖费者凭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