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临时生活补助金怎么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如何申请厦门临时生活补助?
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未满一年的失业普通农民工,按照我市低保标准,每月发放850元两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2022年6月1日起新申领的,按每月1005元发放不超过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保单接受期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
申请材料:
离线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台湾省同胞为台湾居民提供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提供通行证。
2.我有一张有银联标志的厦门银行卡;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流程:
1.自助办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网厅-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贴/临时生活补助)、厦门人社个人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办理。
2.由市或区社保中心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受理(灵活就业属于户口)。
注:
自2020年实施阶段性失业保险政策起,失业补助金最长可申领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申领2个月。超过最高月数的不予接收,未超过月数的按现行待遇标准享受。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享受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未支付的月份和金额可以保留。领取期内再次登记失业时,失业人员可继续按原渠道按月领取剩余月份和金额(补贴标准不再重新计算)。临时生活津贴不与失业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共享。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贴的期限,不得因参保缴费年限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