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低保申请条件
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条件
持有呼和浩特市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障标准会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适时调整。
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是谁?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以及在学校接受过本科及以下教育的子女。
(4)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并长期共同生活的其他人员。
没有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一)脱离家庭独立生活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服刑的人员,在戒毒所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此原则和相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