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购车补贴政策

才高八斗是谁2022-08-09  30

2022江夏区购车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2022年武汉市江夏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市出台的促进消费持续回升的若干措施,拉动“江夏造”乘用车消费,促进全区汽车产业稳步发展,大力提振工业经济,我区拟于2022年实施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区企业(车型目录见附件1,经销商网点见附件2)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含经营单位,不含营运车辆)。

(二)补贴条件。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并在江夏区车管所落户的消费者,将获得补贴。补贴资金总额1000万元,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三)补贴标准。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燃油乘用车每辆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新能源乘用车每辆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补贴方式。江夏区汽车生产企业在消费者车辆上牌且申报材料齐全、核实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财政补贴资金先行垫付给消费者,随后将车辆补贴资金统一上报江夏区科技局和信息化局。

二。补贴资金申报

(一)申请人

在江夏区注册的乘用车生产企业作为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申报时间

江夏区2023年3月下发通知,启动并集中办理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申请人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1.江夏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江夏区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车辆信息表;

3.消费者购车凭证和享受江夏区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的凭证。(凭证信息包括: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补贴资金转账凭证)。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

(一)初步审查

江夏区经信局对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车辆申报补贴金额是否准确。

(二)联合审查

区科技经济局会同区公安交通部门、第三方审核机构共同对申报车辆进行审核。联审后形成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并在江夏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对有异议的材料进行联合复审;公示无异议的,及时提交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资金释放

区政府领导审批后,由区科技经信局向区财政局索要补贴资金,并及时将专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四。相关要求

(一)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当以准确、不允许第三方产生歧义或误解的方式,及时向消费者告知可享受的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以及补贴前后的汽车销售价格。

(二)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补充相关资料;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当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补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对违规索偿、骗取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将依法追回相关资金,终止企业申报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补充条款

(一)本实施细则由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或补贴资金总额用完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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