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青岛医保报销范围

在青岛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1。居民医疗保险

在年度集中支付期内缴纳医疗保险的居民,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当年缴纳医疗保险的居民,从缴费后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2。员工医疗保险

职工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6个月后,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缴费6个月以内的,只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1 .大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

2.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

5.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1.被保险人患病发生的住院费用;

2.被保险人患特殊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

3.使用“三个目录”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个人账户报销范围

1.定点药店购买零售药品;

2.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属于个人责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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