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领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提高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可及性,优化医疗机构和企业经营环境, 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赣治保字〔2019〕37号)精神和《省级与南昌市同城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工作方案》(赣治保办字〔2020〕25号),现将我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城互认的适用范围
南昌市区范围内(不含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仅纳入南昌市或省级定点范围,且愿意为省级或南昌市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可提交申请。
2020年7月,已按要求向南昌市(不含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入院评估申请的医疗机构,如愿意为省级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也可提交申请。
二。同城互认申请流程
(一)组织声明
1。申请材料
已经定点医疗机构的,填写《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1)、《省、南昌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2),并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批文原件复印件(如无批文,可提供本年度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对已经定点的零售药店,填写《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1)和《省级与南昌市同城零售药店互认申请表》(附件3),并附纳入定点场所的批文原件复印件(如无批文,可提供今年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2020年7月,已提交准入评估申请的医疗机构填写《同城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附件4)和《省级与南昌市同城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附件5),并附准入评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020年7月,已提交评价准入申请的零售药店应填写《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4)和《省内与南昌市零售药店同城互认申请表》(附件6),并附评价准入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申报时间
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31日工作时间
是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现申请加入南昌市互认。可以直接向省医保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是南昌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在正在申请加入省级同城互认。可以直接向签订服务协议的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向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省医保中心提出申请。
已提交准入评估申请的医疗机构继续向已提交准入评估材料的各级医疗保障机构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020年9月1日至3日,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汇总整理申请材料,提交至市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逾期不再受理。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所有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核实盖章,并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
之后,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认定,形成公示名单。
(二)名单的公布
对于2020年7月已提交评估准入申请的医疗机构,同城互认申请受理后,评估准入仍按原计划进行。原则上,同城互认申请受理后一个月内完成评估准入审核。
同城互认名单在南昌医保微信官方账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三)界面转换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接口规范进行接口改造,所需费用自行承担。改造完成后,提出信用卡测试的申请。
(四)协议签署
各定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测试成功后,省市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将完善定点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组织签订服务协议。
三。同城互认南昌申请受理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地址)
同城互认咨询电话:0791-88530836
市级: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丰和北大街369号,0791-86621171
东湖:三经路699号东湖区人民政府1433室,0791-87838633
西湖:傅生路168号智慧西湖0791-86652752
青云谱风景名胜区:广州路588号0791-88462519
李:0791-83769781,领秀湖街1号新行政大楼2楼
青山湖:民安路262号0791-88296195
新建:兴国路299号天宇大厦9楼0791-83735600
高新:艾溪湖北路129号绿地玫瑰城203栋人力资源产业园0791-88311206
地址:中国双港西街528号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0791-83805300
古潭:九龙湖茶园街366号市民中心4楼0791-83838945
四。监督电话
同城互认全过程接受监管。监督电话是0791-88531650。
附件:下载门户
1 .《省市同城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
2.南昌市省级与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申请书。
3.南昌市省级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认申请书。
4.申请评价同城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
5.《南昌市与省级医疗机构互认申请表》
6.省级和南昌市零售药店互认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