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沪籍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非本地居民家庭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申请地连续登记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6.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增加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7.申请人的年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等。应追溯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扩展阅读:
非本市户籍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限于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丧偶申请人及其未婚子女。家庭应当书面推荐符合非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住房全部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和选房的行为视为申请人家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