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第1张

2021年南宁科技创新券申领额度及兑现比例

索赔金额和现金比例:

(一)同一年度,每个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申请的创新券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

(2)创新券的兑换金额原则上为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金额的50%;当实际服务金额未达到合同交易金额时,兑现实际服务金额的50%。

创新优惠券的使用:

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可以自获得创新券之日起一年内向注册的创新服务提供者购买科技服务,并及时使用创新券。

使用范围:

(一)创新券可用于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向服务提供者购买研发、技术转移、检验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普及和综合科技服务。具体支持服务清单见附件1。

(二)法定认可、法定检测、强制检测、执法检查、商检、医疗服务、群众检验、商业技术检测等非技术创新活动和工业设计服务。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具体不支持的服务列表见附件2。

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科技创新服务合同,不支持兑换创新券。

附件名称:

附件1:南宁市2021科技创新券支持服务清单。文档

附件2:2021年南宁市科技创新券不支持服务清单。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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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098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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