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街道2022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公办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云东海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公告如下:
一、学校、年级和入学人数
注:“年级”指2022年9月正在学习的年级。
二。转让和转移原则
(1)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小学每班人数达到45人的,不接受分班。只有有转学学位的学校和年级才能申请转学。
(2)原则上不接受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云东海学校、博文小学、宝月小学、夏东路小学)之间的转学。
(3)转学转学只接受同年级学生,故意隐瞒学籍真实信息,想留级或跳级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申请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三。招生目标和条件
(一)云东海街道注册学生(以下简称“注册学生”)。
(二)政策优待学生:现役军人、公安英烈、伤残警察、因公牺牲基层干部、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重点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湾同胞、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适龄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非云东海区户籍学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生”):
1.父亲(母亲)是在云东海街道注册的跨镇跨区学生。
2.父亲(母亲)、祖父(母亲)、外祖父(母亲)已取得云东海街道住宅房屋所有权的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学生(以下简称“跨镇购房人”)。
3.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取得80㎡以上住宅房屋所有权、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注: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连续缴纳)的佛山市非三水户籍学生(以下简称“跨区购房人”)。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及以上(注:2019年6月至2022年5月)的佛山非云东海户籍学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社保学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政策性学生(以下简称“政策性学生”):
1.父亲(母亲)为云东海街道户籍的非佛山户籍学生。
2.父亲(母亲)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工作,连续5年以上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
(注:2017年6月至2022年5月连续缴费的非佛山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市外户籍社保学生”)。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21日(周一、周二)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未按时报名者,不再录取和安排。
(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街道办事处309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报名。
重要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出示悦康码、行程单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五、审核材料的登记和提交
家长签字的《云东海街道2022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生申请表》(附件)及以下文件(原件1份)。由于同一房产备案日期早于房产证登记日期,请尽量提供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确认购买时间。可以去三水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1)云东海街道注册学生:
1.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个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的,可不提交);
3.在现学校就读证明原件(学籍基本信息表在原小学开具,加盖学校公章)。
(二)对学生的优惠待遇:
1.以三水区教育局转学通知清单为准,提交学生优惠政策相关材料;
2.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个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的,可不提交);
4.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购房的房产证。
5.父母在三水区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6.在现学校就读证明原件(学籍基本信息表在原小学开具,加盖学校公章)。
(三)符合条件的佛山非云东海户籍学生(跨镇区生源):
1.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个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以不提交,但父母户籍在云东海街道的,跨镇区的学生必须提供】;
3.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父母或祖父母的房产证。
4.父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跨区域购房人、跨城镇社保生提交);
5.在现学校就读证明原件(学籍基本信息表在原小学开具,加盖学校公章)。
(四)政策类学生:
1.户口本(复制家庭住址页、父母页、个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家长的社保证明原件(市外户籍社保生需提供)。
4.在现学校就读证明原件(学籍基本信息表在原小学开具,加盖学校公章)。
5.申请人及其父母为佛山市外户籍的,须提交其父母在三水区有效登记居住地址的居住证。
六。办理程序和录取方法
(一)办理程序:家长准时到云东海街道教育处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资料审核→公示→按调剂名额录取,录取学校在名额满后通知其报名。
(二)录取方式:
入场顺序如下,送完即止:
1.云东海街道注册学生;
2.对学生的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佛山非云东海户籍学生(跨镇、跨区学生);
4.政策性学生。
同一类别的按以下顺序录取:
1.两人都是云东海街道的在册学生,申请人(学生)进入云东海街道的日期以前者为准。
2.属于优惠政策的学生按以下顺序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2)公安英烈、伤残警察、因公牺牲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3)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4)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子女→(5)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中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科技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的子女→(6)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湾同胞。
其中,属于《佛山市三水区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重点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按以下顺序录取:
(1)云东海街道企业职工→(2)云东海街道买房时间看前者→(3)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更长→(4)三水区缴纳社保时间更长。
3.佛山非云东海户籍学生(跨镇跨区学生)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跨镇买房的学生,按照先录取父母房产,后录取祖父母房产的顺序。同行的房产购买备案日(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合同备案日或房产证备案日,下同)由前者优先选择。
其次,跨区购房的学生录取,父母房产购买备案日期优先选择前者。如果购买日期相同,优先选择在云东海街道缴纳过社保年限的长者。
③然后,注册家长在云东海街道注册,按照先三水区非云注册学生(跨镇学生),再佛山市非三水注册学生(跨区学生)的顺序。同一户籍父母进入云东海街道的日期优先于前者。
(4)最后,跨镇、跨区的社保生,按照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的顺序入学。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的同户籍父亲(母亲)的长辈优先。
4.属于同一政策的学生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申请人(学生的)父亲(母亲)登记在云东海街道,申请人(学生的)父亲(母亲)进入云东海街道的日期以前者为准。
其次,录取市外户籍的社保学生,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的申请人(学生)父母优先。
被录取的申请人,由街道教育办根据调剂名额统筹安排学校。申请人不服从安排或逾期不办理转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七。录取公示
2022年6月30日,录取名单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官方微信、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微信官方账号公布。公布后,被录取的申请人将由学校通知办理转学手续。
八。其他事项
没有空额外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分班,不接受报名申请。由于学位有限,已申请转学的学生可能无法被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包括注册学生)需要在原学校学习。请家长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九。详情咨询
可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或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云东海发布”查询相关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访问路径: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镇街-云东海街道-通知公告)。
电话:86162639(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