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促进稳健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青岛城阳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促进稳健发展政策措施解读,第1张

青岛城阳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促进稳健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促进稳健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一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企业用电增长部分,给予每度用电补贴0.2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其它企业在做到有效防控的前提下早复工早复产,上半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幅达到10%以上的,给予用电增长部分每度补贴0.1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用电增长部分每度补贴0.15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配套的企业;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幅达到10%或20%以上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符合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的企业:

  (1)补助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

  (3)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配套生产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用电量增长及电费账单、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其它企业提出补助申请:

  (1)补助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上半年和去年同期产值或主管业务收入报表;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企业用电量增长及电费账单、发票等相关真实材料。

  (三)办理具体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先向街道报送材料,由所在街道进行初审;

  2.初审后由区发改局会同工信局、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扶持企业名单及补助标准;

  3.对确定的企业按照标准测算出补助金额;

  4.会同区财政局按程序进行兑现。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发改局电力办,联系电话:0532-87866813

二降低企业用水成本

  相关企业万元GDP用水量符合《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长10%以上的,给予用水增长部分每吨补贴0.3元,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企业万元GDP用水量符合《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规定的,今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长10%以上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补助申请,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申请用水增长部分补贴的申请,申请中应注明单位基本情况、用水量增长等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

  3.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今年上半年和去年同期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的财务报告;

  4.水费交纳发票及银行转账信息、税收申报表等。

  (三)办理具体流程

  先由所在街道初审,初审后由住建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审核、兑现。

  1.核实企业上报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

  2.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

  3.核实用水量,确定发放范围;

  4.审核发放补贴资金。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供水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2-67762907

  青岛城阳水务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532-58770558

三降低企业转贷基金使用费用

  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企业转贷基金,支持经营受疫情影响、确有需要的中小企业。单笔业务转贷基金使用期限可延长至15天,应急转贷费率由使用额度的日均0.1%降低至0.05%。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对银行授信正常、受疫情影响且确有转贷需求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有工商局备案章);

  3.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本期末企业借款余额清单,包括贷款银行、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

  5.企业简介(包括法定代表人、高管个人简历);

  6.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和实际控制人近期征信系统查询报告;

  7.转贷银行的贷款调查报告和批复;

  8.借款企业及银行受托支付企业的公章、法人章;

  9.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证复印件;

  10.借款企业及银行受托支付企业的网银优盾;

  11.本笔银行贷款抵押物情况,包括抵押物的产权证复印件和价值评估报告。

  (三)具体办理流程

  1.中小企业提出转贷申请;

  2.核实转贷需求;

  3.签订合同;

  4.发放转贷资金。

  (四)相关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

  城阳开发投资集团转贷基金处,联系电话:0532-87866082

四降低企业转贷基金使用费用

  启动1500万元区科技金融履约助贷基金,对优质企业给予还贷续贷支持。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重点扶持年销售收入人民币2亿元以下的科技型企业,且企业的产业方向须限于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家、省、市和城阳区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领域内,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新药或仿制药生产证书),并具备良好信用记录。

  1.在本辖区内注册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在本辖区内注册并已列入青岛市千帆企业名录的企业;

  3.在本辖区内注册并已列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

  4.在本辖区内注册,且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科技型企业,企业须拥有专利技术。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科技金融履约助贷基金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1.《青岛市城阳区科技金融履约助贷基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专利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4.高企、科技型企业及千帆计划企业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办理具体流程

  1.企业依据自身需要,向区科技局提出履约助贷申请;

  2.区科技局通知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和续贷审核,审核完成后,分别由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向区科技局提供续贷证明和担保函;

  3.根据以上材料,区科技局党组进行研究;

  4.研究确定后由区科技局通知合作银行完成按期拨款。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532-87866475

五补助中小企业外贸参展费用

  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参加境外展会的,对企业已支付且确实无法退回部分的展位费按50%给予补助。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在城阳区注册登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受疫情影响、已支付境外展会的展位费但确实无法退回的外贸企业。2019年海关统计进出口额须在6500万美元以下(不含本数,以海关统计为准)。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申请境外参展情况、参展费用发生情况、无法参展及无法退费的原因、申请补助金额等);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企业银行基本存款户开户许可证;

  4.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与展方签订的展会合同(合同内容须明确列示“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及数量、付款时限、发票开具时限);

  5.参展企业展位发票、支付凭证及银行支付流水;

  6.由我市组展单位统一组织参加的,须由该组展单位提供相关展会全部参展企业名单并加盖组展单位公章;

  7.提供已支付费用但无法参展及无法退费等相关证明。

  (三)办理具体流程

  1.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提报辖区街道进行初审。

  2.区商务局联合第三方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复审。

  3.审核发放补贴资金。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处室、联系电话

  城阳区商务局外贸科,联系电话:0532-87866366

六鼓励减免企业租金费用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创业载体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优先推荐减免租金的孵化器、加速器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参加创新创业大赛。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本次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房租租金的、在我区注册经营的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申报项目时,提供减免房租租金协议、发票、收据证明材料。

  (三)办理具体流程

  1.筛选减免房租租金创业载体信息;

  2.确定符合条件载体名单;

  3.排序出具推荐意见。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城阳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2-87968058

七给予社会保险费缓缴支持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3个月及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申请中应注明单位基本情况、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原因等相关内容。

  2.提出缓缴申请时1年内的会计报表、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工资统计报表等。

  (三)办理具体流程

  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材料邮寄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符合缓缴条件的中小企业于2020年4月1日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社保业务—缓缴社会保险费,如实填报《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材料邮寄。《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网上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企业以邮寄的方式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联系电话:85912362)。

  3.材料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材料齐全、信息完整且符合缓缴条件的,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

  4.省级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受理审核,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下发同意缓缴的批复。企业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明确缓缴期间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

  (四)缓缴期限

  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五)相关部门及责任处室、联系电话

  城阳区社保中心征缴科,联系电话:0532-58659935

  城阳区医疗保障中心征缴服务科,联系电话:0532-58659923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联系电话: 0532-85912362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联系电话:0532-85770025

  青岛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征缴服务处,联系电话:0532-85712877

八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

  实行紧缺工种扶持政策。对中小企业新招用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10类紧缺工种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照高级技师800元每月、技师600元每月、高级工500元每月、中级工300元每月、初级工200元每月给予财政补贴,助力企业招人留人。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以独立缴费单位在城阳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中小企业新招用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10个紧缺工种且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企业资金扶持。

  围绕我区五大产业,根据企业的工种需求紧缺程度,在国家职业资格考核目录范围内确定我区急需的10个职业工种,分别是:1.焊工、2.数控车工、3.普通车工、4.电工、5.磨工、6.铣工、7.钳工、8.机床装调维修工、9.汽修维修工、10.叉车司机。

  (二)补贴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规定,中小企业新招用以下技能人才给予资金扶持,具体为:高级技师(一级)800元 /月、技师(二级)600元 /月、高级工(三级)500元 /月、中级工(四级)300元 /月、初级工(五级)200元 /月。

  (三)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城阳区中小企业新招用紧缺工种技能人才扶持政策申请表》和《城阳区中小企业新招用紧缺工种技能人才扶持政策汇总表》及电子版;

  2.中小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符合紧缺工种条件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4.提供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一份。

  (四)办理具体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街道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复印件报送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评鉴科办理。

  (五)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评鉴科:0532-58659770

九支持企业上云

  推动企业办公、管理、生产等信息系统上云,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对企业上云购买、使用云计算资源或服务的费用超过10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5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购买、使用云计算资源或服务的费用超过10万元。

  2.提供服务的云服务商需具有以下资质:山东省认证的企业上云服务商,或者城阳区内注册的具备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授权许可证明)、服务上云企业数不少于20家的云服务商。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城阳区上云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申报书(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

  4.项目执行期内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云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办理具体流程

  企业申报—街道初审—区级审核—专家评审—征求意见—项目公示—政策兑现。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中心,联系电话:0532-58770283

十支持疫情防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在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应用且投资额超过10万元的疫情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疫情防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防控应用系统研发的费用超过10万元。

  2.直接参与研发支持疫情防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 公共服务平台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城阳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资料(企业基本情况,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

  4. 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期内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5. 公共服务平台推广的证明材料(平台使用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相关的宣传材料等)。

  (三)办理具体流程

  企业申报—街道初审—区级审核—专家评审—征求意见—项目公示—政策兑现。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大数据局大数据发展和产业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532-87868885

十一支持疫情防控系统研发

  对研发远程医疗诊断系统、AI体温监测系统、视频会议及云办公系统、智能消毒机器人等可用于疫情防控的软件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且投资额1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服务5家及以上企业,软件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具备软件著作权或软件评测报告等相关资质。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城阳区防控系统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申报书(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

  4.项目执行期内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服务5家及以上企业证明材料、软件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办理具体流程

  企业申报—街道初审—区级审核—专家评审—征求意见—项目公示—政策兑现。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中心,联系电话:0532-58770283

十二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奖补政策

  对允许发展类且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在城阳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3.设备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帐务备查;

  4.企业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办理具体流程

  1.企业按照申报通知向所属街道报送材料;

  2.各街道对本街道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推荐报送至区工业信息化局;

  3.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供的发票、合同、设备实物等进行现场审查,区工业信息化局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查后的投资额依据文件规定测算补助资金数额;

  4.区工业信息化局征求应急、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后,将拟给予扶持的企业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5.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区工业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产业科,联系电话:0532-58770281

十三实施区市技改奖补政策叠加奖励

  对获得市级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再给予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产品的制造业企业,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给予1:1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获得市级技改扶持资金、机器换人扶持资金的我区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3.设备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帐务备查;

  4.企业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办理具体流程

  1.企业按照申报通知向所属街道报送材料;

  2.各街道对本街道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推荐报送至区工业信息化局;

  3.区工业信息化局根据市级相关部门确定的设备投资额,依据文件规定测算补助资金数额;

  4.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区工业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产业科,联系电话:0532-58770281

十四加大中小企业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设立总规模1.2亿元的中小企业“助保贷”平台,在疫情期间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所新增的不良贷款,按50%的比例给予风险代偿。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符合城阳区产业导向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型等中小型工业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企业“助保贷”业务申请表、企业银行贷款合同等材料。

  (三)办理具体流程

  1.企业向建行城阳支行提出贷款申请;

  2. 建行城阳支行和区工业信息化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

  3.企业缴纳助保金,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

  4.逾期60天内,由政府风险补偿金提供逾期贷款本息50%的风险代偿。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科,联系电话:0532-58770286

十五鼓励银行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授信

  疫情期间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奖励原则,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期间每新增一户区内首贷中小企业,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新增区内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按贷款金额1‰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新增无还本续贷贷款,按贷款金额3‰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新增区内制造业中小企业中长期信用贷款,按贷款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驻区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区外政策性银行机构。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申请兑付奖励的报告;

  2.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报告;

  3.银行发放贷款资金凭证;

  4.贷款中小企业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5.对提交申请资料数据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三)办理具体流程

  符合奖励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应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兑现奖励政策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负责审核合格后,区财政局拨付。申请奖励的银行金融机构应承诺对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政府奖励资金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科,联系电话:0532-66720218

十六引导金融组织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对经地方金融监管局认定的六类地方金融组织,在疫情期间向中小企业新增融资服务金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业务息费平均水平同比下降的,按其融资服务金额1‰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其新增的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采购及流通、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领域融资服务的,按其融资服务金额1‰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融资担保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发生实际代偿损失金额的20%给予补偿,每家担保公司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城阳区所辖、经地方金融监管局认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六类地方金融组织。申请融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的融资担保公司必须是青岛市所辖、经地方金融监管局认定的融资担保公司。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申请兑付奖励的报告;

  2.提供融资服务的合同;

  3.提供融资服务资金凭证;

  4.接受融资服务中小企业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5.逐笔提供关于确认单笔融资担保实际代偿损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及证明代偿损失形成的法律文件(此项仅申请融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的融资担保公司需要提供);

  6.对提交申请资料数据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三)办理具体流程

  符合奖励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应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兑现奖励政策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负责审核合格后,区财政局拨付。申请奖励的地方金融组织应承诺对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政府奖励资金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指导科,联系电话:0532- 66720298

十七鼓励区内上市企业市场化并购

  疫情期间,区内上市企业收购区内中小企业,区财政按区内上市企业收购总规模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区内被收购中小企业按收购总规模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述奖励与《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城办发〔2020〕2号)第13条和第28条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并对区内上市企业在土地、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享受政策的主体范围

  1.实施并完成市场化收购行为的区内上市企业。

  2.被区内上市企业收购的区内中小企业。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1、区内上市企业为主体申请政策,需提交以下材料:

  上市企业收购奖励申请报告;上市企业的中国证监会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批准书;上市企业及被收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收购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材料;收购合同;收购资金进账单;承诺书。

  2、被收购中小企业为主体申请政策,需提交以下材料:

  区内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奖励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收购合同;收购资金进账单;上市企业的中国证监会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批准书;承诺书。

  (三)办理具体流程

  符合奖励条件的区内上市企业及被区内上市企业收购的区内中小企业,以区内上市企业为申报主体提交申请材料至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后给予补助。如区内上市企业放弃奖励政策申请,可由被收购企业直接作为申报主体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标准予以划型。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

  城阳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科,联系电话:0532-66720295

十八开展企业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设立贸易纠纷法律服务专线,对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订单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贸易风险。

  (一)享受政策的主体范围

  服务对象为在青岛市城阳区注册的企业。

  (二)办理流程

  企业可选择向政府购买的三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咨询内容包括政策宣传解读、适用咨询、实施监督、权益维护等,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家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1.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532-68954386,现场咨询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6号银盛泰国际商务港406室(城阳法院对面),微信公众号: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运策惠企法律服务平台,邮箱:[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chengyanglvshi.com。

  2.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532-81100148,现场咨询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269号民生城市广场B1座7层,微信公众号:诚功律师事务所,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邮箱:[email protected],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chenggonglaw.com。

  3.山东众成清泰(城阳)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1030036、0532-87860978,现场咨询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16号综合办公楼四层,微信公众号: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邮箱:[email protected],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jointide.com 或 http://www.qingtai.com.cn。

  (三)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城阳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联系电话:0532-87968663

十九优化企业办税服务

  凡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的百万元版及以上最高开票限额的,可直接审批,无需实地核实。对所有纳税人提供3公斤以内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提供3公斤以内发票免费邮寄服务:纳税人每月第一次通过邮寄方式申领发票,且单次申领发票重量不超过3公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发票、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

  (二)企业所需要申报材料

  所需要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公章、发票专用章。

  (三)办理具体流程

  纳税人通过手机税税通或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邮寄业务后,由税务局提供3公斤以内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城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联系电话:0532-87868351

二十强化援企稳岗服务

  购买专业化网络平台招聘服务,免费为中小企业发布用工需求信息,提高人力资源供需对接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借助大数据筛选,精准确定符合援企稳岗政策的企业名单。采取“不见面,零跑腿”方式,快速高效将援企稳岗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困难的中小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末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以独立缴费单位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对职工总人数30人及以下的企业放宽到20%)可享受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2018年和2019年亏损且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2018年和2019年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至70%的中小企业,可按照困难企业标准享受援企稳岗返还政策。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补贴实行“零申报”制度,全程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核实,不需要企业申请。

  (三)办理具体流程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数据筛选比对中小企业信息。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并推送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电话指导企业网上申报。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资金并转移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补贴资金。

  (四)相关部门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青岛市城阳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联系电话:0532-58659781

  城阳区医疗保障中心征缴服务科,联系电话:0532-58659923

  青岛市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

  青岛市城阳区财政局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青岛市城阳区商务局

  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城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城阳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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