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条件
农民工适龄子女已满六周岁(出生日期不晚于2016年8月31日);截至2022年8月31日,双方监护人均在历城区长期居住,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在济南合法工作(或经营)6个月以上。
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地不在历城区,或者居住证(含申领期限)不满6个月,或者居住证无效的;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或营业执照未满6个月者,不具备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