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蜀山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以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区。
(2)房地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财产权在我区。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满半年,且具有我市商业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
(4)学籍。在我区实际就读小学、学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其他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或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办法另行下发。
三。登记
网上报名。6月24-26日,适龄儿童户籍、自主产权或小学入学在我区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者显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离线注册。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约线下审核。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招生录取
提前入场。(1)直升飞机生。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根据家长意愿,可通过直接入学确认入学。直升飞机招生的成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学生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直升机学员资格由区教体局确定,报区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政策给予员工子女优惠待遇。民办学校将安排一定比例的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招生办法由区教体局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颁布实施。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方法
(1)直接录取。对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被录取学校录取,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抽签录取。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抽签录取。按照规定,招生学校应提前制定抽签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抽签现场应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不允许学校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封存在摇号系统中并及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不及物动词注册登记
网上报名系统的录取信息是区教体局和招生学校进行报名的依据。私立学校不得拒绝已经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转学,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