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进一步降低全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是全省疾控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单人单样本检测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9元(不含检测试剂)。鼓励疾控机构同时提供混合样本检测服务,供群众选择。多人混合检测(10个混合1,5个混合1)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不含检测试剂)。
二、疾控机构对自愿申请核酸检测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费用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财政票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
三。疾控中心应当在检测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和收费对象。
四、疾控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动词 (verb的缩写)本通知自2022年1月17日起执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新冠肺炎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姬发改费协〔2021〕68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