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青岛企业社会保险费缓全指南(缴条+申报材料+申报程序)
保持的条件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中小企业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无法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支付职工生活费的。
申请材料
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书应当载明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原因等相关内容。
2.会计报表、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工资统计报表等。申请缓缴时一年内。
申请程序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采用网上申报和邮寄材料的方式申报。
1.网上申报。从2020年4月1日起,符合缓缴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 . Qingdao . gov . cn/)-网上服务大厅-社保业务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如实填写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邮寄材料。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经网上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企业,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电话:85912362)。
3.材料的初步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材料齐全、资料齐全且符合缓缴条件的,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医疗保障局。
4.省级审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审核,符合条件且审核通过的,出具同意缓办的批复。与企业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明确缓缴期间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审核不合格的,告知具体原因。
延期期限
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全额缴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的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