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人群:重庆市登记失业人员中:
(1)低收入家庭成员;
(2)残疾人;
(三)去产能企业职工;
(4)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补贴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渝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含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或创业培训,领取培训补贴。
三。补贴标准:培训期间50元/人/天。
四。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五、补贴申请:失业人员本人向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六。注意事项:每人每年领取一次,实行实名制管理。不能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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