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合肥经开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第1张

2022合肥经开区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2022合肥经济开发区住房租赁者子女入学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75号)规定,凡具有合肥市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的,需将承租的一套完整住房作为我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由社区居委会或街道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户约”条件的,就近入学。

非合肥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半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凭商业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居委会或街道盖章)满3年,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就近入学。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095366.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08
下一篇 2022-08-0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