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首次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申请条件:
在南宁市行政范围内设立小微企业尚属首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贫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石漠化地区县、天窗县)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10000元/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2020〕2号第14页第6条)
哪种情况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就业并登记失业的,为就业困难人员:①残疾人;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④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⑤连续12个月以上登记失业的人员;⑥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⑦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
1.南宁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反映企业6个月以上正常经营的材料:纳税依据、工资支付流向或销售收据等。(如已缴纳社保,无需提交)。
网上申请流程:
一个,企业应用程序
第一步:登录南宁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办公网大厅),点击就业创业>; gt gt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业补贴)。
第二步:填写申请信息。
第三步:上传附件,保存提交即可。
两个,单独的应用程序
第一步:登录南宁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大厅),点击就业创业>; gt gt一次性申请创业补贴(首次创业补贴)。
第二步:填写申请信息。
第三步:上传附件,保存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