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及享受待遇
认可范围:
(1)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司法、外事、文化、艺术、科研、农林牧渔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候选人。
(四)管理期间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5)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在永注册企业工作过,并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六)列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人才企业名单,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副高级职称二等奖或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含)并名列前三名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目前在企业中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
高层次人才年龄限制:
A类人才没有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最突出的最大放宽年龄为5周岁。
享受待遇:
(一)创新和创业网站支持
经认定在南宁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比例的租房补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对500平方米以下部分给予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的租房补贴,第三年对500平方米以下部分给予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元的租房补贴。
(二)其他政策支持
(1)在永首次购房给予20万元补贴。
(2)统筹安排天才儿童就近教育。
(3)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1.5倍。(以南宁市现行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万元为基准,D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除上述福利外,属于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人才、海外人才、管理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社会工作者、现代青年农民、艰苦边远地区人才的,还将享受相应的项目资助、科研补贴、生活补贴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