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人才补贴标准
1。创业支持
有项目、技术、资金在两江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经管委会认定的,自缴费年度起连续五年按两江新区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对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建议申报市级以上配套项目,给予20-50万元补贴或最高100万元贴息贷款支持,对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最高300平方米,最高3年房租补贴。
2。吸引人才以激励员工
引进人才在2年内被申报为两江新区A类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被认定为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的,按照高层次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每人最高30万元或引进人才年薪(税后)10%的奖励;引进申报认定为“重庆蔡颖”的,给予人才本人1: 1的配套资金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引进申报认定,给予一类人才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类人才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类人才一次性奖励3万元。
3。机构奖
大力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两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0强在两江新区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落地奖(排名参考行业协会或HRoot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对地方经济贡献第一年全额奖励,第二年奖励50%。对企业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急需人才,每人给予1万元补贴;获得市级优秀荣誉称号的人才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5万元。
4。站点建立
对市科协授予的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当年由市科协给予100%的新建站补助资金,每个新建站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国家级资助60万元,市级资助30万元,对站内专职博士给予每人每年3年内10万元的生活补助或科研经费。
对市级以上教育卫生杰出人才建设重点实验室,经审核批准,给予区级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对新建市级以上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能人才在直属区设立国家级、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按市级补贴标准给予1: 1匹配补贴。
5。人才交流
积极营造高层次人才助推产业发展的学术氛围。经审核批准,两江人才A类所在行业协会在区内举办学术交流、研讨、人才引进等人才交流活动,根据会议规模、活动主题、参会人才顺序和人数,一次性最高补助10万元。
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动或技能竞赛。经审核同意举办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的,最高奖励100万元,同一机构每年不超过1次。
6。人才储备
支持企业以“两江人才奖学金”为名设立“两江人才奖学金”,为符合两江新区重点产业需求、综合表现突出的大学生提供奖学金,并根据企业投资额给予1: 1奖金匹配,最高100万元。
受管委会委托参与建立专家智库、专门人才库、专业人才库等人才库体系的社会组织、专业智库等,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审,根据人才库的规模给予10-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7。服务保证
各类人才享受子女入学、医疗、科技、户籍、居住证及签证、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人才项目申报、配偶(子女)就业等“一站式”人才服务保障。根据两江人才服务证。对用人单位每年为A类“两江人才”办理的重大医疗疾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50%的标准给予补贴。
特别说明:
同时涉及的事项可获得两江新区其他政策规定的补贴或奖励,人才可二选一,不重复享受。本政策由两江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试行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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