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人才申报

天府新区人才申报,第1张

成都市天府英才计划申报指南

“天府英才计划”申请指南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创业就业人才申报条件,符合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以下简称“直区”)产业发展需要,并对直区做出实际贡献的,均可按程序申报《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类型、团队(项目),不受国籍限制。

直属区内人才、团队、项目是指在直属区注册并在直属区纳税的企业(不含直属区内外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引进、培养的人才、团队、项目,直属区内学校、院校、地方协同创新平台引进、培养的人才、团队、项目, 以及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及其管理指导下的学校、医院引进培养的人才。

二。应用程序类型

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如下:

①用人单位引进培养的人才,可按标准申报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优秀人才、杰出人才;

②用人单位引进培养的团队可按标准申请顶级团队项目和高级团队项目;

(三)直属区人才创办的企业,可按标准申请创业项目、军民融合专项、财税专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

④对直属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天府新区建设突出贡献奖,对直属区人才引进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伯乐奖,对直属区人才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可申报优秀服务机构奖。

三。应用条件

(一)人才识别

1.申请人应当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业务扎实,能够为直属地区做出实际贡献。

2.申请人应于2020年6月18日前在直区全职创业或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税和社保将在新区缴纳。在直属区每年实际工作3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符合上级及以上人才标准的,可申请认定本级“灵活人才”。

3.申报的高级人才原则上年龄在55岁以下;优秀人才原则上在50岁以下;优秀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

4.对绩效好、社会效益高、直管区贡献大的高校协同创新项目,可参照柔性人才认定标准遴选本级非柔性人才,每个项目限1名;申请人劳动关系在上级公司且实际在直管区工作的,根据企业上年度在新区纳税情况设定申请人数,每500万元可选择1名申请人;《实施办法》中对其他报名人数有限制的,限定报名人数。

5.入选“天府人才计划”的人才,可申报高于原认定人才水平。申请人正在享受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同类人才奖励和补贴的,不予申报。

6.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为人才认定申请人,应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能为直属区做出实际贡献。用人单位作为天府人才计划的申请人,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本单位本年度申请总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50%;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2)人才工程

1.顶尖团队重大产业化项目综合资助。

顶级团队项目

团队负责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顶尖人才,在直属区全职工作。核心团队成员中,除组长外,至少有三人达到领军人才资格或水平,全职在直接管理区域工作。由团队顶尖人才领衔,具有国际一流的创新成果、明确的主攻方向和RD转型目标,符合直属区产业发展方向,在直属区开展重大产业化项目。团队的RD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能够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团队所在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高级团队项目

团队负责人应被认定为天府人才计划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在直属区全职工作。核心团队成员中,除组长外,至少有5人达到优秀及以上人才资格或水平,全职在直接管理区域工作。团队开展的产业化项目,带头人股权不低于30%。团队的RD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可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团队所在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2.人才创业发展援助。

风险项目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来直管区创业。申请人应为主要发起人,拥有不低于30%的股权。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核心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场潜力巨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国防和民用技术一体化特别项目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来直管区创业。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高级RD或外企管理经验。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不低于30%。企业应专注于国防和民用技术产业的整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财税专项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来直管区创业。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知名金融机构的相关工作经历,且作为主要发起人,股权不低于30%。企业以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会计审计为主,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

申请人应为“天府人才计划”及以上认定人才,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来直管区创业。申请人应具有文化创意产业、艺术等行业的工作经验,且作为主要创始人,股权不低于30%。企业以文化艺术、展览展示等领域为主,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申请人已成功申请人才项目的,不得重复申请。申请人正在享受“天府新区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启动资金”的,不允许同时申报人才创办企业发展资金。申请人已申请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同类人才项目并正在享受相应资金支持的,不得申请。

(3)其他奖项。

1.对直属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可申报天府新区建设突出贡献奖(择优评选1人)。

2.对直属区人才引进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伯乐奖(择优评选1人)。

3.在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才服务机构(含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申报在招用人才、人才交流培训、人才项目对接、人力资源协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服务机构奖(择优评选一个)

已申报或正在享受人才工程扶持资金和区直属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启动资金的机构,不得申报优秀服务机构奖。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已申报同类优秀服务组织奖项并正在享受相应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四。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申请地址为:http://www.tianfustartup.org.cn/index(天府新区创新创业人才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雇主已注册。用人单位登录云平台,注册用人单位管理员账号,完善用人单位信息。

2.申请人的注册。申请人在用人单位注册后,登录云平台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提交申请材料。

3.由雇主进行审计。用人单位根据天府人才计划的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的要求,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用人单位通过云平台系统点击“批准”。

㈡部门审计

党群工作部(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云平台系统点击“通过”。

(3)第三方审查

党群部(人才办)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专家评估,评估结果征求公安、税务、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综合评价后形成年度评价结果,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宣传、仓储和认证

拟奖励扶持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认定人才进入新区人才库,并颁发相应证书。高级及以上人才发放“天府新区人才卡”。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经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天府蔡颖中心一楼政务服务区。网上申请咨询电话:028-68772523(郭老师),028-68773618(周老师)。论文投稿咨询电话:028-68773618(周老师)。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本单位的申请材料,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市个人征信机构和市企业征信中心,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成功申请人才认定后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党群工作部(人才办)报告人才去向。对离职后离开直管区的,不再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离职后被直管区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的,人才办将对新用人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其享受人才奖励和补贴的资格。

(三)本申报指南由党群工作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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