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范城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办[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师范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阿拉尔市学校分布情况,2022年阿拉尔市义务教育第一师范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合规原则。中小学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招生“十条禁令”;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平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择校现象。
(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费入学”。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确定各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尽量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应学位,全面防止择校、择班。
(三)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师市新闻媒体、师市教育局“塔里木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社区和学校公告栏等方式,、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招生日程、招生结果等。)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注册目标
(1)师市辖区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一年级:2016年8月31日前(含当日,以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出生的适龄儿童,已满6周岁,未办理学籍。
2.初中七年级:2022年团镇、二中、四中小学毕业生升入七年级,阿拉尔市学校小学毕业生按指定学区升入相应学校。
(二)其他群体按照有关规定划分城市招生。
学校应当按照“一人一案”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按照各学校确定的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盲童、聋哑儿童和青少年、弱智儿童建议到阿克苏祁鸣学校就读。对不能入学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按照“一生一案”实施上门教育工作,确立其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区划分
(1)阿克苏市城区:二中、四中学区划分。
1.师二中:招收仍在阿克苏市服务的单位职工子女。
2.师四中:招收居住在林园社区和宋庆建华的适龄儿童少年。
3.军地融合生由师市教育局与阿克苏教育局协调沟通,下发相关名单。
(2)阿拉尔市城区: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一中学、九团中学、阿拉尔中学、九团二中等六所学校的学区划分。
2022年秋季,两所学校将扩大年级,并新建一所小学。市教育局重新划分了阿拉尔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以满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要求。
1.小学组
(1)师范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开学小学一至五年级。一年级新生严格招收实际居住在军垦大道以北、359大道以西、金银川北路所有小区的适龄儿童。九团中学或阿拉尔中学初二至初五年级学生,符合上述学区的,可自愿转入本校。
(2)师大一附小:2022年秋季开设小学一、二年级。一年级新生将招收实际居住在幸福北路以东、班超大道以北所有社区,以及天元尚品、新苑郝明5、6区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上学区,在九团中学或阿拉尔中学高二年级就读的学生,可自愿转入本校。
(3)师一中:小学一至六年级将于2022年秋季开学。原学校一、二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二、三年级;一年级新生严格招收实际居住在环城西路以东、军垦大道以南、金银川南路以西所有小区的适龄儿童。九团中学或阿拉尔中学二至六年级学生,符合上述学区的,可自愿转入本校。
(4)九团中学:初一新生严格招收实际居住在南泥湾大道以北、金银川北路以东、班超大道以南所有社区(不含锦绣花园新苑郝明五、六区359社区)的适龄儿童。
(5)阿拉尔中学:一年级新生严格从359大道以东、南泥湾大道以南各社区(含359社区)招收适龄儿童。
(6)九团二中:招收环城西路以西适龄儿童。
2.初中
(1)一师一中:2022年秋季开学7年级。七年级新生严格面向实际居住在环城西路以东、金银川路以西、南泥湾大道以南所有社区的适龄青少年招生。
(2)阿拉尔中学:七年级招收南泥湾大道以南、金银川路以东各社区适龄少年。
(3)九团中学:七年级面向环城西路以东、南泥湾大道以北各社区招收适龄少年。
(4)九团二中:招收环城西路以西适龄青少年。
(3)乡镇、团:乡镇、团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由于市区学校学位不足,除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外,各团镇学校其他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到阿拉尔市区学校就读。
四。注册时间
镇校、二中、四中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各校下发的报名时间为准;阿拉尔市初一学生网上申请。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教育局会按照学区划分录取新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8日10时至2022年7月20日24时。
五、规范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民族同人民民族”的规定,学校要在学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转学后,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学籍系统进行学籍转移;涉及军区学籍转移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军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移工作的通知》(教办发〔2021〕7号)办理;如果没有原学籍,就要及时进行学籍注册。严禁出现学生注册分离、空注册、伪造注册等现象。坚决杜绝中考因竞赛违规转移学籍现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毕业班学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般不得转学。
六。规范入学材料的收集
(1)学生入学需提供以下入学证明文件。
1.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租赁合同(需提供小区居住证明)。
2.非大一:学籍信息卡。
(二)全面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
(3)规范学生信息收集。要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信息采集应在入学时采集一次,不得随意使用各种app、小程序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4)教师场外转来的一年级新生,未进入网上报名的,由居住区学校汇总数据审核后向教育局申报,申请网上补充报名。
七条或十条禁令
1.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变相选拔学生;
4.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混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对学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名,公示中考第一名考生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中考成绩的非学校数据;
10.严禁出现人证分离、空注册和注册造假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地区招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
本次招生公告仅限于市府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市府区教育局。
阿拉尔教育局第一师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