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具体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如下
一、扩大缓缴实施范围
1.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在此前5个贫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企业等17个行业。
2.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执行。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2年未还的月供可以在2023年底前付清。缴费基数可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延长保持的实施期
1.17家困难企业属于扩大的行业。在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对原五穷行业申请缓缴成功的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缓缴期制度自动延长至2022年底。延期付款期间,滞纳金将被免除。
延期期间:
①养老保险:递延至2022年12月;
②失业和工伤保险:延期至2023年4月。
2.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延期期间:
①养老保险:递延至2022年12月;
②失业和工伤保险:延期至2022年12月。
三。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
1.原有的五个贫困行业。
以企业投保登记时申报的行业类型为基础。现有信息不能满足行业分类需要的,企业应当出具其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延期缴纳申请表
2.扩大17个行业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
2022年度原则上应连续三个月处于亏损状态,申请缓缴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企业的生产困难、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类型等申请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企业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申请材料:
①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延期缴纳申请表;
②2022年连续三个月累计亏损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付款时间
1.延期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缴纳到位;
2.递延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缴纳,可一次性缴纳,也可按月分期缴纳,每月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缓缴款。最迟应在2023年6月底前全部付清。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工个人缴费的代扣代缴义务。不缓缴社会保险费可能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2.缓缴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当为其补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延期企业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延期费。
特别提醒:相关部门将加强事后监管检查,选择一定比例已作出承诺申请延期付款的企业,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对经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1.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缓缴。
2.使用说明书
第一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zww.gov.cn/),搜索“申请分期缓缴社会保险费”,点击“网上办理”。
第二步: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缓缴类型、缓缴行业、缓缴起始年度,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下载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