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金融职业资格人员补贴实施细则

南宁市金融职业资格人员补贴实施细则,第1张

南宁市金融职业资格人员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1)取得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IFoA)、澳大利亚精算师资格的,给予税前补贴5万元;取得中国准精算师、北美准精算师、英国准精算师、澳大利亚准精算师资格的,给予3万元税前补贴;

(2)取得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资格的,给予税前补贴5万元;

(3)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的,给予税前补贴5万元;

(4)取得金融风险管理师资格(FRM)的,给予税前补贴5万元;

(5)取得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资格的,给予3万元税前补贴。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按服务年限发放补贴,每年按补贴资金总额的40%、30%、30%发放,连续三年完成补贴;因特殊原因未按年度申请补贴的,也可在服务满三年后一次性申请补贴。

首次获得中国、北美、英国、澳大利亚精算师资格并在获得补贴后2年内进一步获得精算师资格的,可在首次获得补贴后的第三年申请补贴资金差额。

初始申请材料:

(1)《南宁市金融专业资格人员补贴资金申报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退还);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凭证等有效劳动证明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申请人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职业资格证书并返还给申请人,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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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090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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