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剖腹产产假多少天?
郑州剖腹产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河南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个月产假,并给予配偶一个月护理假。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二)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享受其增加的假期;
(3) 难产或剖宫产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五)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六)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七)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节假日。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个月产假,并给予配偶一个月护理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