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
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2022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存款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统发〔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二。存款比率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继续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值)。
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完成后,本存款年度的存款基数和存款比例原则上保持不变。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2022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指引。文件
附件2: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问答。文件
附件3: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调整批量文件。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4:存款人在线调整操作指引-(视频). mp4
附件5:存款单位预约年度adjustment.mp4操作指南(视频)。
附件6:操作指南(PPT)。pptx为存款单位预约年度调整。
附件7:存款人在线调整操作指引(PPT)。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