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地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培训代工”补贴申请分配表
2 .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重要提醒:
1.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应当一次性退回已拨付的全部“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并将企业失信信息推送至南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具备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条件。
2.企业可选择按月或一次申请,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以工代训”补贴申请。
举个例子:人社部3月份给D公司培训发了10万元补贴。目前,D公司向人社部门申请4月份100名员工补贴5万元,其中20名为转岗员工。经核实,企业提交的调动名单中有一名员工不属于调动员工。那么,D公司要返还3月份的10万元补贴,D公司4-6月份的补贴不能再享受。人社部还将D公司的失信信息推送至南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