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B类人才认定申报条件
B类人才
方向1:
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以及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区就业的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
方向2:
获得世界排名前100、国内排名前2的大学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申请人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
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和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请人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
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从事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年销售收入较大(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RD核心人员。(每项不超过3人)
方向5:
在成都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RD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或年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主要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CEO)。(申请人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