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兴宁区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标准
对兴宁区16-60周岁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到市区务工或在市区扶贫车间、企业就业的,按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月500元补助。
二。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申请过程
1.《南宁市兴宁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补贴申请表》(附件1)由贫困劳动力本人或家属、村级扶贫干部填写。贫困劳动力或家属、村级扶贫干部签字后,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收集。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申请材料送至镇社保服务中心。
2.镇社保服务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申请材料送市区人社局审核。
3.市区人社局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市区扶贫办。
4.审核结果由市扶贫办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市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同时将补贴发放结果及时短信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
1.《南宁市兴宁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在职证明(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2)社保参保证明;
(3)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
如果企业在外地,证明材料可以扫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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