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招生办

塔城地区招生办,第1张

2022年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塔城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1.确保塔城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因病或特殊情况经批准需要延期或免试入学的除外);

2.确保符合条件的在塔城工作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必须严格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

二。注册

小学入学人数

1.小学一年级年龄要求: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需要延期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填写《延期入学申请表》(附在最后),到市教体局二楼总教室报到。推迟入学不得超过7岁。

2.报名时间:8月15日-20日为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

3.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持户口簿、合法常住户口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进行审核报名。城镇儿童在当地小学注册。

4.信息收集:招生学校收集、复核、核实一年级学生的基本信息。教育局随机抽取学校进行审查。

5.生源地认定:市区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接收本市户籍且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学区学生

一是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内,户主为其父亲或母亲,家庭住房产权所有人为其父亲或母亲,属于学区。

第二,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不在学区内,但家庭房屋的产权人为其父亲或母亲,且在学区内。

(2)来自非学区的学生

第一,如果户籍不在本地,在市区经商的父母要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居住证。

二是户籍不在本地,父母本地就业证明、社区证明、居住证、户口簿。

6.招生顺序:非学区学生的招生审核时间晚于学区学生的招生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各校在达到学区学生的招生要求后,按学位空招收非学区学生(当学校剩余学位超过符合本校要求的非学区学生人数时,非学区学生全部录取;当学校剩余学位少于非学区合格学生数时,以抽签方式选择剩余学位数相同的非学区学生。不能就近上学的非在校生,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学校。

7.均衡分班:学生注册后,按照均衡分班、阳光分班的原则分班。

(2)小升初入学

1.招生范围:塔城地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自治区分配的一等生、地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报名时间:8月10日-20日(以毕业学校通知为准)

3.学生的身份:

(一)城区学区划分以6月10日前塔城市第一小学、塔城市第二小学、塔城市第三小学、塔城市第五小学、塔城市第六小学、塔城市第十小学、二工镇中心校毕业生户籍、地址、不动产登记为准。教育局不会在各市区学校注册后更改租房合同等证明资料。

(2)市区学生学区划分以各校招生计划为准,以学生房产就近的街区为准。租房由学校找到租房的居委会确定。在学校注册后租房或提交租房证明材料的不再认定,由教育局统一协调招生。

(3)农村学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由教体局统一安排招生。

(4)上述小学毕业生,初中前因家庭财产变动,在就近学校取得学位的,经教体局核实户籍证明、房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后,可进行调剂。

4.学区划分方法: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社区布局、学生人数、办学规模等情况划分学区。

5.均衡分班:学生注册后,按照均衡分班、阳光分班的原则分班。

(三)插班生入学

小学、初中的生源认定:参考小学、初中的招生条件和学区范围。

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一)各中小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要求不要扎堆或聚集。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注册,在校门口张贴提示。在招生工作中,要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协调,顾全大局,齐心协力,确保完成今年我市中小学招生任务。

(2)各中小学在招生前一周在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三)学校应当保障本学区内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招收本学区内智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动员本学区内聋哑儿童、少年就读区域性特殊教育学校。

(4)各校招生不得以笔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方式录取新生,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分重点班或快慢班。

(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学位进行统一调配。

(六)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和《自治区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填写《自治区军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意向表》和《自治区军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汇总表》, 由地方军区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和需求意向协调招生。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20〕5号)相关政策,由家长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和需求意向统筹招生。

(七)所有学校不准招收非本辖区、兵团学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查实违规者不予注册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八)学校要强化依法招生的观念,严格规范招生。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特殊情况子女入学,各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对于拒绝招收新生等违规违纪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启动问责机制。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901-6235339 0901-6276082

塔城地区教育局:0901-6222325

塔城市教育和科技局

2022年6月24日

》》》》》点击下载延期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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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087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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