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已经备案登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限行要求吗?
已备案登记的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否有限行要求?
答:限制范围包括高架桥和立交桥、地下通道和隧道、一环路全段、二环路全段以及下图中的主要道路。违章需要通过禁行道路路口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可以通行。
自2022年2月18日零时起,市区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应当遵守以下交通规则,四县一市交通规则由各县市另行发布。
(一)没有通路。
以下道路为一直禁止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的道路。上述车辆如需通过禁止通行道路的交叉路口,可由道路通行。
(来源合肥交警)
1、城市的高架桥(包括高架桥连接线)和立交桥、桥下隧道。
2.一环路全段,二环路全段。
3.主干道,主要有:长江路(西二环至马鞍山)、长江东街(马鞍山路至东二环)、徽州大道(淮河路至南二环)、金寨路(屯溪路至安庆路)、方兴大道(上海路至徽州大道)、包河大道(紫云路至环湖大道)、中山路(上海路至包河大道)、潜山路。
(二)交通规则。
1.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非法三轮车、四轮车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辆质量、外形尺寸等车辆要素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属于非标车辆。按照非标车辆的交通规则。
2.上述车辆在许可道路和时段的道路上行驶时,有辅道的,从辅道右侧通行;如果没有专门的辅路,从路的右侧通行。
3.电动三轮车和载货四轮车不得用于载人,载物尺寸不得超过车身。
(三)法律责任
违反禁行规定,违规载货载人的,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涉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其中,违反禁行规定驾驶非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不予记分,扣留车辆;驾驶四轮电动三轮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200元罚款,可以扣留车辆不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