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2022
申请条件(准入标准)
这批共有产权住房准入标准依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沪府发〔2020〕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8〕27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和户籍,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进行追溯计算。
(一)按照规定,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3年,且在申请地连续2年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二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提高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4.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没有任何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间的住房赠与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含未婚、丧偶或离婚满3年者),男年满28周岁、女年满25周岁,可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法的具体办法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申请地连续登记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6、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审查和宣传
本批次申请受理截止后,街道、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按有关规定集中进行初审、复审和公示。有意愿申请的居民请在咨询受理期内到各街道咨询受理窗口办理咨询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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