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考招生政策

机械表不走了2022-08-08  8

2022石家庄中考招生政策

2022年6月23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通知》。市教育局温馨提醒考生家长,今年要重点关注招生“五变”和“五关注”,确保学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聚焦文件中的“五变”

(1)升学总成绩提高。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总分为640分,其中文化考试600分,学生专业发展素质评价40分。专业发展质量评价结果包括体育测试30分,科学实验操作测试10分。

(2)招生程序更加公开公平。2022年,将全市22个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和在我市招生的境外民办普通高中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自愿申请和有关规定录取的“五统一”,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

(3)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更加规范。一是2022年,审批地以外的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比例由当年招生总计划的30%降至20%。招生计划由各民办普通高中主管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二、招生工作由石家庄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完成后,石家庄市教育局将统一发函到各设区市教育局,并根据录取名单,通过其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电子档案进行转出申请。未经“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录取的,我市不予承认,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4)中考录取批次增加。2022年中考招生由2021年的5个批次增加到6个批次,提前批:“3+4”本科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第一批:河北示范性普通高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和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专业课;第二批:河北省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艺术生专业课;第三批:其他地方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生专业班)志愿征集;第四批:“3+2”,五年制职业学校;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招生。第三批和第五批志愿征集增加了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的录取机会。

(5)生源分配方式更加优化。2022年,河北省将有27所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享受派位生招生政策,比2021年增加2所。录取分数线分布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控制线50分,为河北省所有公办示范高中一次性录取分数线。

实行派生制度是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起,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等五区的河北省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市直)分配生不再由京广铁路按比例分配,招生计划的80%按五区中考招生人数直接平均分配到上述五区初中。

二。关注文件中的“五个关注点”

第一,关注普通高中的招生基础。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以学生2022年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择优录取。不具备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成绩低于学生出生所在市、县(市、区)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录取。

二是关注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按县(市、区)、分校下达普通高中一次性招生计划并在官网公布。不预留机动计划,不追加招生计划,不得在学校之间调剂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或超计划招生。

三是关注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民办高中主要在审批地区招生。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区初中毕业生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在审批地区外(省内)招收部分学生。审批地区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总招生计划的20%。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

四是关注普通高中的报名要求。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5日内(以录取通知书日期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者,视为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录取其他普通高中。

第五,注意“不得非法招生”的要求。特别是我市提出严禁违规招生的“九个严禁”: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中学招生,招生后违规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以选拔学生为目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除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夺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考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严禁贷款招生;严禁发布、宣传、炒作“状元”和中考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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