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小升初政策

福清市小升初政策,第1张

2022福清市随迁子女幼升小报名政策

随迁子女是指非福清户籍的适龄儿童(港澳台、外籍等除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荣臻居住。

获得福建省优秀农民工、福州市劳动模范、福州市十佳农民工、“十大新福清人”等荣誉称号的子女,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

由于中心城区学校生源饱和,随迁子女被安排在剩余学位余额的周边学校就读。各镇街中心小学要提前张贴公告,明确学位数量(含中心校和完全小学)、报名时间和联系电话,接受随迁子女的学位报名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1日。

②入学条件和方式: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须有本人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所在辖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符合条件者,在暂住地所在学校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和志愿表。如果“三证”不全,学校也要负责备案,根据随迁子女的登记情况进行安排。如果申请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学校应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辖区学校可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入学准备。

③协调安排:如辖区学校满员,无法统筹安排,各中心小学应于8月25日前将汇总名单报教育局初教处,由初教处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邻近学校就读,被安排就读的学校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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