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清市跨镇街上初中规定
1.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跨镇(街道)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办理回原就读地手续,并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安排初中入学。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户籍所在镇(街道)初中学校(市区七所学校除外)入学的,应当办理跨镇(街道)入学手续。一至六年级学生在非注册地就读。跨镇(街道)报考时,不需要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和划片中学的签注意见(需额外提供一至六年级就读证明)。
2.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外就读小学,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持学生档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市初注册,由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安排初中入学。
3.福州市其他县(区)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应先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由我市第一招生办凭介绍信办理备案手续。
4.在福州市外、省内其他省市上学并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学生,接收学生档案。家长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填报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市提前招办办理备案手续。
回原籍、跨镇(街)上学的截止日期为7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