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i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曲江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注册学生
曲江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居住地和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地应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并持有“居住、就业、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
二。信息审计
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通过后领取登记表。适龄儿童少年取得登记表,即完成公办学校注册,确定就读公办学校的,不再网上注册。
三。入学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凭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首先,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购房时间和上班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如果租房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就按照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排队。
四。信息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审核时间:7月13日9时至7月21日17时。
(2)审核地点:小学位于曲江三校东校区(公田五路与春林四路东南角),中学位于曲江三中(公田五路与春林五路东北角)。
五、“居住、就业、户籍、流出”材料说明
(1)住所证明
1.非Xi户口儿童需要提供:
(1)父母双方居住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购房人须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3)租房者须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随户籍迁入Xi市额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的子女需提供:
(1)购房人必须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2)租房者须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就业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
1.父母的身份证、与父母户籍相同的子女的户口簿(与父母户籍相同的子女,应提供父母一方或母亲的户口簿和另一方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或父母的结婚证)。
2.2022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
(四)流出证明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流出地证明(样表)(点击下载)。家长要准备好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除流出证明原件外,其他原件核实后退还。流出证明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将用于存档。
六。注释
(1)家长一定要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审核入学信息。
(2)家长提供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3)因“居住、就业、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不全导致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