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
补贴对象:
(一)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新员工和转岗员工通过在岗实践提高技能开展“以工代训”并每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
(2)2020年7月1日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的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参保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或六个月以上合同,企业通过在岗实践提高技能开展“以工代赈”培训的,在同一家庭单位连续工作满一个月的当月给予就业,并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月工资。
补贴标准:
(一)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标准为500元/月。连续工作六个月及以下的职工离开企业的,补贴终止。
(2)2020年7月1日后,标准为300元/人/月,入职六个月及以下的员工离开企业时,补贴终止。
申请材料:
(一)基于劳动者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二)职工代表培训人员名册;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表;
(4)工资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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