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交警发布注销登记备案超过7年的电动车备案牌号的公告
关闭通知已注销7年以上的电动汽车登记号码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15年6月20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车使用年限已超过7年,不允许上路行驶。依法注销我县160981辆非标电动车登记号码。
今后使用年限为7年的非标电动车注册号立即取消,不再另行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6月24日
附:苍南县七年后非标车辆公告注销数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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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附件链接下载清单,保存在手机或电脑上,以便查询自己的电动车登记号码是否在待注销清单中。如果你不会检查,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01。检查记录号
备案的电动车有绿色温州防盗备案号,CN代表苍南,后六位是号码。
02.打开取消列表并检查号码牌。
取消列表中的车牌被列为注册记录号。过滤号牌,在筛选框中输入自己的备案号,就可以查到自己的电动车是否在注销范围内。
温馨提醒
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年限不足7年的非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7年以下非标备案电动车可选择就近回收机构参与淘汰置换活动。2022年9月30日前提前淘汰的,可享受政府补贴。详情请咨询各回收机构或电动自行车销售商。
电动自行车可以去我县车管所或者社会代办所办理上牌手续,也建议车主办理交强险。
电动自行车社会机构
凌德佳镇华庭15号商铺
灵溪镇王河路365-25号
钱华庭金源5号楼101号
金乡镇东升路交警中队旁
伊山镇东河路2号
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牌照点
车管所:灵溪镇建兴东路百丈村
车站交警中队:马站镇迎宾路127号
桥墩镇交警中队:桥墩镇104国道小闫村
矾山交警中队:矾山镇樊迟线与皋兰路交叉口。
特别提醒
请携带车主身份证、购车正式发票、车辆合格证、保险单到县车管所办理。驾驶电动摩托车的,必须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否则构成道路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