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小学报名需要的材料

南宁市小学报名需要的材料,第1张

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小学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一、本市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报名材料

家有户: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则上应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具备居住条件)、具有合法手续(即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

无房户 - 这是家族遗传

①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有相同的家庭住址,户数相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的,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祖辈不动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则上应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具备居住条件),且具有合法手续(即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房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房证)。

无房户- 租住经济适用房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政府签订的江南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合同;单位自管公房、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无房户- 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房)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个人签订的合法产权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须提供房东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则上应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交房,且须满足居住条件)。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等四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即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房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房证等材料中的一种)(本项不包括南宁市城镇、乡村在册住户)

二。农民工子女所需材料说明

政府申请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必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在江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持有人(签字人)、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必须一致,是申请就读学校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的登记居住地址应当与其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址一致。对居住证办理时间、连续居住时间、连续就业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截止时间原则上以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为准,下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申请政府安排入学时优先考虑。

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首次领取居住证后,必须按期进行年度签注。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已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1年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组织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办理签注手续的,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办理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登记地址原则上要求与实际地址一致。居住证具备使用功能且已领取一年及以上的,可作为优先办理的依据。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房、市场经营用房、单位用房及其他具有个人产权的房屋;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即《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等材料之一);赠与和继承的房产;依法购买或租赁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租赁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即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等材料之一);取得《房屋租赁登记证》的房屋。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如有,请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可作为优先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如已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请同时提供,可作为优先依据)等。(任何一个都可以满足)。居住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如签发(预订)一年及以上,可作为优先的依据。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公务员和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营人员;被当地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招(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上岗证应在有效期内。发行(认购)一年以上的,可以作为优先基础。

所需注册材料

家有户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不含经济开发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居住证,原则上由江南区各派出所开具,注册地址在江南区市区范围内。

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不含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则上应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满足居住条件)等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无房户-租赁经济适用房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不含经济开发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居住证,原则上由江南区各派出所开具,注册地址在江南区市区范围内。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政府签订的江南区(不含经开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合同;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无房户- 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房)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不含经济开发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居住证,原则上由江南区各派出所开具,注册地址在江南区市区范围内。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个人签订的江南区(不含经开区)合法产权的房屋租赁合同,连同房东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则上应在具备居住条件的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交房),手续合法(即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用途必须是住宅,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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