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任新社函〔2022〕137号)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现给予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名额:400人。
(二)服务岗位:喀什各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助力乡村振兴。
(3)任职期限:2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9-2022年喀什户籍(不含兵团户籍)毕业(在户籍所在地县市任职)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县市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现役军人、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或未上岗即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政务处分的,如开除公职;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2022年喀什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于6月25日启动。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县市实际情况决定。请留意招聘公告、招聘简章等。由县市人社部门及时下发。
四。治疗保证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
(2)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3)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每个服务单位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助。
(4)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录用的在职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5)到期就业政策支持。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公务员定向考试、事业单位特招、考研加分等扶持政策。
五、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服务地点报到。无故超过报名时间者,取消招聘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科负责解释,各县市发布的招聘公告(简章)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答。
六。政策咨询电话
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喀什:0998-2656279
舒县:0998-5758068
富县:0998-3252141
月湖县:0998-6885678
嘉善县:0998-6737159
沙英县:0998-5730812
楚县:0998-5724499
盖蒂县:0998-7844455
沙县:0998-8537787
泽县:0998-8253277
叶城县:0998-5797257
县:0998-3422313
喀什地区:0998-2671013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