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8日至2022年1月31日,巢湖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棚、农用车违规行驶、低速电动车无证行驶等问题。
为机动车辆安装遮阳篷不违法
整治违法安装的非机动车遮阳棚包括:拆除非机动车遮阳棚、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帽等。
11月26日至11月30日引导非机动车车主自行拆除遮阳棚,以便开展宣传;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劝说和协助拆除,到小区、办公室、学校、商场劝说和帮助业主拆除雨篷;
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为强拆严管阶段。发现非机动车在路面安装遮阳棚的,将强制拆除,并依法查处。
2022年1月16日后转入常态管理,验收、巩固、严查严管阶段工作成果,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整治农用车违法驾驶行为
农用车违法驾驶的整治,主要是驾驶农用车过桥,进入禁行区域。整治措施为:科学确定农机车辆禁行(限行)区域和时段(具体以通告为准),确保2023年1月1日前实现全市禁行农机车辆的工作目标。
重点排查治理农用车过桥、进入商业密集区、人员集中居住区、党政机关所在地等区域;加大对农业机械车辆非法占用道路、渣土和泔水的治理力度,特别是项目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农业机械车辆从事工程建设和运输;加强农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严把车辆和驾驶人检查关;加快我市农机车辆淘汰报废工作。
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整治
对低速电动车无证驾驶的整治主要包括:无证驾驶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非法销售低速电动车,从事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
要加强对低速电动车销售和改装的监管,严厉查处不合格低速电动车等违法销售行为,督促商家在销售时履行告知义务;
按程序制定《市区低速电动车禁行规定》,查处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党员带头拆除电动车遮阳棚。
在非机动车遮阳棚改造方面,巢湖市委市政府要求,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拆除电动车遮阳棚,积极说服群众自行拆除。
电动车遮阳篷的危害
交警提醒,电动车安装遮阳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安装遮阳篷是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装有遮阳篷的电动车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危害主要有四点:一是车身面积的扩大增加了碰撞事故的发生率;二是驾驶员视角有限,扩大了盲区;三是影响电动车转弯的灵活性,不利于驾驶员快速避让;第四,交通事故发生时,限制了驾驶员跳出危险的空时间,增加了人员伤亡的概率。